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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格律所参加国网滨州市滨城区供电公司2018年度普法宣传会

山东元格律所参加国网滨州市滨城区供电公司2018年度普法宣传会
国网滨州市滨城区供电公司法治企业建设暨2018年度普法宣传会召开,我所王广娜律师、周国防律师、信国林律师参加该会并做了法制宣传报告。
    首先,由国网滨州市滨城区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张新国对大会情况做了概述。

    接着,由我所王广娜律师重点对供用电事故纠纷、供用电事故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防范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然后,我所信国林律师对合同法律知识进行了培训。信律师针对合同法的适用,调整范围,合同的主体范围进行了讲解。特别是讲到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模块时,通过小案例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到企业之间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


最后,我所周国防律师对民间借贷的概念、生效条件、利息计算及担保条件做了讲解。针对欠条与借条的区别与所承办案件相联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释。


由国网滨州市滨城区供电公司牛金江同志做了普法宣传会的会后总结,对我所律师给予高度评价,我所参与的国网滨州市滨城区供电公司2018年度普法宣传会取得圆满成功。